問:
夫妻倆有點小問題一方就說性格不合,沒法過。這正常嗎?如何去看待婚姻中所謂的性格不合?
答:
一方覺得問題大到都過不下去了,另一方還覺得是一點小問題,這就是典型的性格不合。
其實夫妻倆是不是能相處融洽,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雙方能不能重視對方所重視的問題。
如果你覺得一件事是小事,可對方很介意,你因為對方的介意,而把這件小事重視起來,和對方一起討論解決辦法,那對方一定不會覺得你倆性格不合。
結了婚的兩口子,即使激情褪去了,彼此也是要同行一生的伴侶,怎么和這個伙伴合作好,是貫穿始終的功課。
兩口子對一件事看法不同有分歧,很正常,重要的是當面對分歧時,你是不是仍然可以把對方當做伙伴,并肩解決問題,而不是把對方當做對手甚至敵人。
不是說要縱容伴侶小題大做,也不是說誰脾氣大誰有理,更不是說伴侶一“鬧起來”,就得聽TA的。
而是伴侶介意、糾結一件事時,伴侶為一件事生氣、難過、委屈時,先接納TA的感受和情緒,讓TA不額外產生被忽視、被否定甚至被指責的感覺。
夫妻倆在討論一項分歧時,你當然可以為維護你的觀點而據理力爭,但是盡量不要干巴巴地講道理。
道理可能是對的,但是沒有任何親情友情和愛情是純靠道理維系的,脫離了“情”的“理”,甚至會破壞情感鏈接。
夫妻倆遇到矛盾分歧時,先接納對方的情緒,再在平衡道理和情理的基礎上展開討論,以伙伴的角色去解決問題,90%以上的性格不合都會化解。
這個策略不僅適合小問題,同樣適合大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