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告誡大家,倘若你沒有非常強大的心理素質和安全屬性作為支撐,那么我建議你不要挽回有回避型依戀人格的伴侶。因為普通人談一場戀愛,起碼是個入門級的難度。正常有個小打小鬧的都屬于可接受的范圍之內,兩個人多溝通多磨合,愛情還是很容易修成整過的。
而面對回避型伴侶,并且還是挽回對方,這就屬于一種地獄級的難度系數,因為回避型依戀人格,很難與伴侶做到真實有效的溝通。這也就意味著“你很難知道對方為什么和你分的手,更不會知道就算復合了,他還有沒有想要再分手的念頭。”
什么是回避型依戀人格?在心理學研究中,回避型依戀人格的判斷標準是這樣的:具有自我情感抑制性,對負面評判和自我認知極度敏感,始于成年早期,對于親密關系有很強的攻擊性和抵觸心。
1、渴望被愛、又恐懼被人愛,表現出抗拒社交和親密關系的思維狀態。
2、不愿意和人打交道,即使面對自己喜歡的人,也會時常無意識地傷害對方。
3、伴有輕度臆想癥,即使你什么都沒有做,回避型也會腦補出“你離開他”的場景。
4、在親密關系中,因為感覺自己無價值,所以會表現出行為和話語的自我抑制。
5、冰點式戀愛模式,上一秒可能還表現得很熱情,下一秒就會對你冷眼相信。
6、貶低自我:把自己視為人群中的異類,肯定自身的無能、無魅力、無價值,不配被愛。
7、極度不愿意突破自己的舒適圈,不敢冒險為了一個人而改變自己,不愿意認錯。
回避型依戀的人身上都有一個普遍的共性:自我認可度極低,明明和渴望被愛被關注,也十分需要一個人陪伴在自己的身邊。
但當這個人真的到來、或是想要挽回自己時,會表現出一種強烈的“排他性”。因為他們害怕自己被傷害,又恐懼于“自己根本就不配被愛”,思想上想要把你拉回來,但行動上卻會一次次把你冷漠地推出去。
因為回避型自始至終都認同一個觀點:我不配、我不想打破現狀、孤獨終老才是自己一生的歸宿。
這樣的人無法主動地建立親密關系,往往需要伴侶與自己經歷很多的事情,只有當他們認定一個人是絕對信任的、永遠不會離開我的,才會放下對于伴侶的戒備、坦誠地表露出內心真實的需求。而這個過程是很艱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