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時代,都有其當下的流行元素。在石器時代可能是一枚貝殼、一根象牙,謂之高雅。
在封建時期,可能是權術謀略、孫子兵法。在如今這個炫耀金錢、權利容易被駁斥的時代,優越感已經越來越難以占據!
更何況階級固化、資源封鎖的當下?知乎上年薪百萬的大V,微博里滿世界旅游的博主早就把優越感搶光了,群眾還有什么能玩的?可以作為消遣或沉迷的,也就僅剩茶余飯后的一點談資了,不談國事已是約定成俗,娛樂至死才是最后的一絲狂歡。
自馬蓉出軌以來,沉溺在社會重壓下的群眾便把怒火撒在了她的身上,誰都可以在網上罵上她一句bitch,而后的李小璐、白百何更是成為全民插科打諢的段子。
如果僅僅是罵女人,那么未免也顯得太不平衡,女拳主義的內心肯定就不樂意了,于是出軌一詞便不僅限于婚姻之內,對于戀愛的不忠(劈腿)也要展開大肆批斗!
羅志祥一出事恰好就處于這風口浪尖之下,然后就有人喊出了那句——滾出娛樂圈!現在吳亦凡都美竹事件的醞釀,又再次激起群眾的表演欲了,畢竟老是站在臺下仰望的脖子早就酸了。
我并未反對——輿論對社會風氣的矯正,而是想討論群眾的娛樂生活背后的本質,不過是博取一絲優越感罷了!
吳亦凡啊,你不是很了不起嗎?你不是賺了幾十個億嗎?你不是加拿大炮王嗎?你也有今天啊……虎落平陽被犬欺,龍游淺灘招蝦戲……在網上聲討吳亦凡的一部分人,不就是一幕落井下石嗎?
當然,也有人是為了彰顯“自己的正義”,站出來保護女性,保護未成年,可是寧波黑人外教事件中遇害的女大學生,就不屬于女性了嗎?性質更為嚴重的事件反而不被重視,何其荒誕?
說到底,相比關心他人性命,群眾更愿意關心自己能不能在互聯網得到幾個贊而已,畢竟更順應【娛樂】,借【娛樂】作為談資,借【娛樂】獲取優越感——吳簽、Word很大你忍一下……借【娛樂】知乎政鍵/微博治國,借【娛樂】蹭蹭熱點。
然而你卻不能只怪群眾,因為群眾會說——我沒得選,都是吳亦凡的錯!
人是注定要遭受自由之刑的,歡迎來到娛樂至死的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