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0陳思誠佟麗婭宣布離婚,其實從一開始,小編就真的不看好這段感情,我感覺這兩個人早就該離婚了。
在我看來,佟麗婭在這段感情當中隱忍了太久,之前有記著采訪她,問能不能接受丈夫身體出軌或者心理出軌,她當時的回答只有一句“回家就好”。
可能也是因為家庭教育的原因,所以佟麗婭給我的感覺,一直都是在婚姻當中十分隱忍,在這段關系當中十分卑微的人。雖然之前她原諒了老公的出軌,但是當時我就覺得事情沒有那么簡單,這兩個人將來還會分開,果然,幾年之后,這兩個人還是選擇了離婚。
所以,出軌真的有那么容易被原諒嗎?
一段親密關系的締結,意味著雙方簽署了一份無紙化的契約,而出軌這種行為則是把這份契約徹底撕碎,直接破壞了兩個人最起碼的信任基石。信任一旦消失,那么就算之后再在一起生活,對方也會時刻帶有懷疑和警覺,不愿意無條件的相信對方。
發現出軌但是不離婚的人,會經歷很長時間的痛苦,就好像吃了一只蒼蠅一樣:就算可能已經過去好幾個小時,甚至好幾天了,但是只要你想起來自己吃了一只蒼蠅,依舊會感覺到無比反胃,甚至還能感覺到蒼蠅的味道。
出軌帶給婚姻的傷害,是不可逆的——你都無法信任對方了,你還怎么能夠放心的在財產,子女教育,婚姻生活當中對這個人抱有希望?
也就是說,幾乎所有所謂的“原諒出軌”,都是形式上原諒了,但實際上,當出軌這件事被發現的一剎那,兩個人的關系就再也回不到以前。
每次明星離婚都告訴我們一件事:一定要讓自己足夠獨立,不要依附于任何人。
如果你有足夠的實力,如果你靠著自己也能活的很好,你沒有任何必要在一段感情當中忍氣吞聲,感情對于你來說不過是生活當中的一部分而已,有當然更好,沒有也無所謂。
愛情本就是天賦人權,希望大家都是因為想和對方白頭偕老,而不是需要戀愛而結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