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人沒感情了就分手,這在人們眼中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,然而很多情侶在一起后,雖然感情慢慢消失,但卻不愿意提出分手,這又是什么原因呢?
其實,現實生活中,很多人沒感情不愿意分開,或者不愿意接受分手,都是不愿意放棄多年的付出。沉沒成本讓很多人抗拒面對這些損失。而戀愛中最大的坑就是無法面對感情的損失,選擇自欺欺人。
損失厭惡效應是指,人們面對損失時的痛苦感受,要大大超過面對獲得時的快感。
比如你今天丟了100元錢,可能需要再撿到200元才能緩解你內心的痛苦和難過。
人都有損失厭惡感,失去一件事物,人會產生強烈的失去感。
人在失戀以后,會陷入一種不敢面對失去的情緒,就像是你快要陷入沼澤之地,你越害怕越掙扎,然后越陷越深。
你不想面對的不是你失去的戀人,而是失去的痛苦。
人是群居動物,在嬰兒時期就開始依賴母親,你會發現如果嬰兒脫離母親會產生很多危險,所以嬰兒和母親之間產生很多情感依賴。
孩童的兩大需求是歸屬感和確認自己的重要性。
開始和維持一段親密關系背后的真正動機,其實在于需求。
當人成年以后,尋找伴侶時,你們都在尋找與自己父母相同的人,讓伴侶繼續滿足你的需求。
而分手就意味著你的內在需求暫時無法被滿足,你又回到了無助的小孩的狀態,內心會產生很大的恐懼感,瘋狂的想要通過外界的事物來滿足內心的空虛。
你甚至會通過哭鬧來引起別人的注意,緩解自己分離帶來的痛苦。
分手并不是一件壞事,有時及時地分手是對過往錯誤的糾正。
《失戀三十三天》中說:失戀可能只是因為失去了一種習慣。相對于失戀的痛苦,如何走出失戀更重要。
很多人在分手以后,都會懷疑是不是因為自己做得不好,所以才會被分手,她才會離開你。
甚至很多人會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,這種“受害者有罪論”會讓人更加崩潰,陷入一種:“分手——我有錯——我有罪——我不配得到愛情”的怪圈。
其實,分手并不全是你的錯,也不代表你的失敗。
一段感情的分開說明你們并不是合適的人,而分開是為了迎接更好的愛情。
如果你已經分手,不要把自己放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,更不要懷疑為什么是自己。
每個人都有可能面對分手,只是你恰好遇到了。
分手以后有一段時間不相信自己,懷疑自己不被喜歡。
一直對自己產生懷疑對你未來的成長有很多不利的影響。
一個人的自信,由兩方面構成,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。
如果外界對你有不好的評價,并不代表你不好,你需要從自己內心建立自信,相信自己。
你需要的就是做出一個客觀的評價,通過你的朋友和自己對自身的評價。
有時候,人去接受痛苦和失去反而是一個反思自我的過程,與其一直回避不如把勇敢面對。
勇敢面對失去的一切,不必因為受傷而害怕去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