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相識到戀愛,從戀愛到產生矛盾,從產生矛盾到兩個人分手,這是很多人都經歷著的感情狀況;但與前任分手后,又會經歷一段漫長的糾纏不清。
畢竟曾經相愛過,分手以后也很難忘記前任在自己心中的記憶,跟一個人相處那么久,怎么可能抹掉這些記憶呢?
于是往往會有一方抓住前任不放,試圖用各種方式跟前任復合。
其實復合也好,徹底分開也好,主要還是看你們兩個人之間的狀態。
倘若你們在分手之后,還有下面這幾種行為,那么可以考慮跟前任復合。
一、偶然的機會再次遇到彼此,不計前嫌,重新愛上對方
這樣的復合,往往是最穩定的。
你們兩個人本來已經分手很長時間,但內心中還記著與前任相處的點點滴滴;剛分手的時候,對前任只有恨意,你們分手的原因也沒有背叛,就是很難走下去了。
可是當一個偶然的機會,你們又再次相遇了,這個時候你們忽然發現,好像又再一次愛上了對方;然后順其自然的,一步一步跟對方再次成為戀人。
現實中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,我身邊就有一對這樣的情侶,兩個人第一次戀愛持續1年半,然后分手了3個月;當初兩個人都有了各自穩定的生活、工作圈子了,結果一次偶然的機會,兩個人因為工作關系再次相遇。
你們說這是巧合還是命中注定?
再次相遇后,兩個人又試著相處了一段時間后發現,原來對方身上的那些壞毛病已經改掉了,于是再次愛上了彼此,兩個人終于復合。
命運安排我們遇見一次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情,又重新安排我們第二次相遇,有時候愛情與緣分,就是命中注定吧。
二、分手之后,你們也在為了彼此而成為更好的人
當初分手的原因或許有很多,比如:你們嫌棄對方沒有明確的目標,對未來沒有規劃。
比如你們嫌棄對方與自己差距太大,無論是原生家庭的經濟條件,還是彼此的三觀都有差距。
比如你們分手的原因是因為感情不和,性格不和。
分手的原因總是有很多,但復合的理由卻大多相似:你們在分手的時間里,依舊努力為了跟對方重逢而做準備。
“這世間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”嗎?
也許是,也許不是。
如果你們再次相遇后,發現對方變成了一個新的人,你們兩個突然能夠很好地相處下去,所有曾經分手時候的不合適,如今都變得合適了。
這個時候,你們可以考慮復合在一起;畢竟,曾經還有著很深的感情基礎。
三、你們能夠給對方好的解決感情問題的辦法
分手之后再次相遇,你們終于能夠給對方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。
當初因為什么原因而分手,如今你們終于有辦法解決問題了,終于有能力去面對你們感情破裂的解決辦法。
前兩天有一個男讀者給我聊天,他說跟女朋友分手1年,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;當初分手是因為兩個人異地戀,他們因為家庭的因素沒辦法在一起。
但1年之后,男讀者因為偶然的機會再次去了前任的城市發展,一番流浪后,終于還是決定留在前任的城市發展。
如今兩個人選擇復合,并且跟各自的父母爭取在一起的機會,現在兩個家庭已經見面并且相處比較融洽;兩個家庭一起出錢,在女方的城市里買了房子。
如果你們在跟前任分手后,有了解決問題的辦法,再去考慮復合的事情;如果你們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,僅僅是因為忘不掉、放不下,那么真的不要復合。
因為沒有解決問題辦法的前提下,無論你們復合多少次,最后的結局都是分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