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遇到的分手理由中,最多的應該就是不合適了。但不合適就真的只有分手這一個選項嗎?既然不合適就會選擇分手,那為什么當初又會選擇在一起?就沒有考慮兩個人是否合適的問題嗎?還是覺得你單身我單身咱們先湊合著看看。那如果你遇到一個喜歡但不合適的人要分手嗎?不合適真的是分手原因嗎?
一、你是不是真的喜歡這個人
先問一個問題:你喜歡的,是這個人,還是你和這個人在一起的感覺?很多人是搞不清楚這兩者之間的區別的。
如果你是喜歡這個人,那么這就意味著:除非這個人本身發生了巨大的改變,否則按照邏輯來說,你應該一直對這個人喜歡下去——這個人可能會有一些值得你欣賞和學習的地方,那么必然也有很多你和她之間有差異,關于她有很多事情你也許無法理解,但是你要學著包容。
但是如果你是喜歡和這個人在一起的感覺,那么如果你在這段關系當中的體驗變了,你在和這個人談戀愛的時候沒有過往的那種感覺了,那么可能連你喜歡的這種感覺,也不會再有了。很多人覺得自己是喜歡的那個人,但實際上錯了:我們大部分時間喜歡的,其實是和這個人在一起我們的感覺。
如果不出現什么極大的意外,基本上一個人的三觀,性格在二十歲出頭的時候大方向都已經差不多定好了,不太可能發生太大的變化。也就是說:這個人從你喜歡上她,到了最后感覺受不了了和她分手,這個人本身其實是沒有什么變化的,這個人還是原來的樣子。
二、喜歡的感覺變了才會分手
真正讓你感覺到失望,決定要分手的那種“不合適”的原因,是因為你和這個人相處的時候,你們之間的感覺變了——你們之間關系的變化,僅僅是因為隨著交往的深入,你越來越全面具體的發現了這個人是什么樣子,然后這個樣子和你本身的預期產生了沖突,所以你才覺得你們之間不合適,你們之間沒可能。
舉個例子:
你們剛在一起的時候,你覺得這個女生獨立,上進,充滿積極的能量,而你本身特別欣賞這樣的人,想和這樣的人看齊,所以你覺得你們特別合適,你也很滿意這段關系。
但是隨著你們相處的深入,你漸漸發現:這女生獨立的背后,可能是對人情的淡漠,誰也不想依賴,內心深入一直不對你開房;這個人上進積極,但是習慣性的把工作和事業擺在了第一位,對于感情上投入的時間精力十分有限。
你看,這個女生從頭到尾都是這個樣子,但是因為你們交往的越來越深,這個女生越來越多的樣子展現在了你的面前,你和這個女生相處的感覺產生了強烈的變化——所以,你現在開始覺得你們之間不合適,彼此之間的差異無法協調,最終提出了分手。
總結一下今天的問題:喜歡但不合適的人要分手嗎?
如果你喜歡的是這個女生,那么不合適其實未必會導致分手,因為這種差異可以通過溝通和協調,求同存異,以此來降低你們之間的沖突。
要知道,有的結婚了好多年,感情還很好的夫妻之間也有很大的差異,也會在一些問題上表現出來不合適。但是雖然有不合適,但是彼此還是靠著理解和包容,這樣過了下去。
但是如果你喜歡的是和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你的感覺,那么“不合適”的問題就足夠給你們這段關系宣判死刑——
因為那種差異協調的不愉快,那種彼此相處之間的落差感,會讓你在這段關系當中生活的特別難受和糾結。
所以,有些人在戀愛當中感覺到了不合適,就會選擇分手——因為我喜歡的是那種感覺,可是很遺憾,那種感覺變了。